银行融资担保困境重重,如何破局?

“基本半死不活,空壳遍地”,一位民营融资担保从业者如此总结行业现状。

 

融资担保,融资担保,普惠金融,零售担保,助贷,银行图片来自“123RF”

数量占多数的民营担保公司,2010年起开始经历了近5年大洗牌,爆发了“跑路潮”、“倒闭潮”,目前整体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雪上加霜的是,随着行业整顿,多数银行切断了与民营担保的合作。

当前,普惠金融的发展,是融资担保机构的一大机遇。然而,如果不找到与银行差异化的定位与可持续的业务模式,融资担保难以避免行业缩水的窘境。

“半死不活”:困境重重

在金融行业众多子行业中,拥有20多年历史的融资担保,是一个“尴尬”的存在。

一方面,融资担保的功能不可或缺,合作主体遍及各行业,在保余额3万多亿。

另一方面,行业几经沉浮,在前几年曾处在崩溃边缘,被戏称为“未及兴盛就开始衰落”。

过去五年,行业增长几乎停滞。

2018年末我国担保业在保余额3.22万亿元,较2013年末仅增长25%;当前,融资担保行业净资产收益率只有1%左右,远低于银行业超10%、非银金融约6%的平均水平。

“造成前期商业性融担风险高发的制度性原因,是缺乏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原所长张承惠在CF40撰文指出。

效率低、问题层出不穷的背后,是民营担保机构面临的三大困境。

一是获客依赖银行。行业客群与银行(对公担保)高度重合,并且基本丧失了获客、风控能力,无法覆盖下沉客群。

“民营融资担保机构传统业务模式依赖对公业务和传统银行客户资源,缺乏服务弱势人群的能力,自身也缺乏发展活力。”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通过融担促进普惠信贷研究报告》指出。

二是收益与风险不对等。目前,担保机构单笔业务收费约3%,由于多数融资担保机构议价能力低,与银行合作时须承担100%风险。

“100单业务出现一单代偿,另外99单就相当于白做了。”一位银行从业者表示。

央行福州中心支行一份研究报告就指出,当前银担权责不对等,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不健全。

目前,政府支持的担保公司和银行的风险分担比例大多约定为8∶2或9∶1,而民营担保机构基本是100%分担贷款风险,潜在风险更大。

三是业务模式扭曲。过去几年,民营担保公司发生多起拒绝代偿事件,更有一些公司触碰监管红线,违规经营问题突出,导致目前资金方对融担增信不认可。

从民营担保公司的行业处境看,目前监管缺乏统一明确的监管标准和监管主体,“批而不管”的问题非常突出。

最近,民营融资担保行业还遭遇了法律困境。比如,近期江苏某法院对融资担保公司的一件争议性裁定,引发了行业震动。

这一判决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是“小贷+担保模式”本是合法合规经营,司法层面一般予以保护。这一事件,也充分证明健全的法律环境对融资担保行业决定性影响。

归根结底,要从根本上为融资担保行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杜绝挪用资金、违规投资等乱象,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监管与政策配套。

比如,就有行业专家建议,通过立法或制定部门规章等形式,将融资担保机构纳入地方金融监管体系范畴,赋予相应的监管职责。

出路何在:做精主业

民营融资担保公司真的“一无是处”?其实不然。

2019年初,河北省融资性担保业协会对两家民营融资担保机构进行了专题调研。

结果显示,实践证明民营担保机构并不全是风险高发机构,也可以做得很好。

这些公司值得借鉴的经验,主要在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上。

首先,是专注做好融资担保主业。具体来看,包括坚持做熟悉的产业、坚持服务小微,不做其他投融资业务。从而力求把担保业务做精做好,不追求过高收益。

其次,更可贵的是,这两家民营担保机构注重把握与银行合作的主动权,积极履行连带保证责任,扭转部分银行去担保化的倾向。

这也是监管一直在鼓励的方向。

2019年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就提出,银行要“加强与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通过利益融合、激励相容实现增信分险,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服务。”

最近两年,在助贷与银行合作的过程中,融资担保作增信合规成为首要选择。尤其是在141号文后,“助贷+融资担保”模式大行其道。不过,2019年以来,银行等在助贷合作中,对融资担保公司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此外,融资担保跨行业的聚合模式也被鼓励。《报告》提出,“有实力的全国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探索跨行业的业务聚合机制”,通过分工提升整体效率,覆盖更下层的普惠信贷人群。

当前,从整个融资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来看,需要尽快构建良好的担、银、企合作关系,积极探索新的盈利模式。

“零售担保”:酝酿新生

银行业曾有一句话,“银行不做零售就没有未来”。民营担保公司未来的出路亦是如此。

融资担保在银担合作中一般集中在对公业务。在对公之外,零售信贷决定了融资担保行业能走多远。

上述《报告》中就首次提出了“零售担保”。作为政府性融资担保的互补机构,民营融担机构需要从对公业务向零售业务拓展,包括拓展20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向零售业务转型,是打破普惠金融转型难僵局的必要之举。

张承惠也指出,融资担保要“从传统的‘对公担保’领域转向‘零售担保’领域、从习惯的大额担保业务转向小微担保业务,探索与银行差异化发展之路。”

具体来看,民营融资担保机构可与第三方合作,在提高获客效率、识别潜在风险点、围绕识别优质客户提高服务效果等方面,主动拓展零售担保业务。

同时,融资担保机构之间也可以通过业务分工与合作,联合发展零售担保业务,通过规模化解决单笔业务规模过小导致的成本问题。

从对公往零售担保转型并不容易,需要民营融资担保机构彻底转变既有思维和业务模式,找到摆脱当前困境、焕发新生的突破口,从而抓住金融“零售为王”时代的变革机会。

来源:亿欧网

人已赞赏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