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新年首日,北京市开出首张哄抬口罩价格罚单。
1月25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丰台区右安门附近的北京济民康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10只3M防霾口罩售价850元,因哄抬物价,将受到高额处罚。据悉,这是北京市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的第一起案件。
1月23日下午,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右安门附近北京济民康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销售的N95型口罩远超市场价格,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该药店检查。经查,北京济民康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销售的3M防霾口罩8511CN N95呼吸阀 防沙尘口罩 防雾霾(头戴式)口罩(10只/盒),销售价格每盒850元,同规格产品在网络评价售价仅为143元。
现场负责人未能出示产品的进货票据,且无法说明产品的进货价格。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北京济民康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属于利用其它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依据该条款规定,拟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期,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部分消费者反映,一些药店和网店借机提高口罩价格。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冀岩表示,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效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部署,对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商品加强价格监管。目前,我市防控药品、防护用品价格基本稳定。
冀岩表示,疫情防治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价格检查巡查。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此外,对利用电商平台、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介发布涉及口罩、消毒产品、防护工具等商品的广告中肆意夸大和编造其性能、用途、功效、质量等的违法行为,以及在广告和商业宣传中宣称产品可以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严重误导民众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可处以二百万元的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北京商报 闫岩 孔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