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营养保健品行业可谓是妖风四起。玩够了以普通食品冒充营养保健品的套路后,这些厂家又开始花式“碰瓷”大品牌IP,譬如美国迪巧。
公开资料显示:“迪巧”由美国安士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是一个专注于孕婴童及成人补钙的品牌。经过多年的市场教育,该品牌在营养保健领域已拥有一定的消费者认知度和信任度。优势积累下,高知名度品牌往往自带流量,这也使美国“迪巧”这个品牌IP,被国内多家企业同时“关联营销”,并进行自嗨式的宣传、招商以及欺骗消费者。有如江西迪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下称“江西迪巧”);山西迪巧药业有限公司(现已更名:山西紫竹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山西迪巧”);迪巧药业(广州)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迪巧”)等等。
滴巧≠迪巧
其中,江西迪巧成立于2018年6月26日,经营范围为健康产品、食品、保健食品研发、生产等等。据悉,目前江西迪巧已推出自主品牌“滴巧”并进行了商标注册,不过目前正处于异议中,还未正式通过注册。有业内人士表示:商标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而反观“滴巧”不仅在外形设计与名称上都酷似美国迪巧,甚至产品类型也与美国迪巧相似,这也就难怪会处于如此尴尬境地。
美国迪巧按照年龄段分为:0-3岁是“小儿碳酸钙D3颗粒”,3岁以上儿童是“儿童维D钙咀嚼片”,孕产期女性的是“钙维生素D咀嚼片”,成人的是“维D钙咀嚼片”,45岁以上成年女性是“迪巧牌秀源女性片”。而江西迪巧按照年龄段分为:儿童型的博诚维生素AD钙咀嚼片,孕妇乳母阶段的博诚铁叶酸钙镁咀嚼片以及中老年无糖型的博诚钙维生素D3咀嚼片。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修正)第57条第2点明确指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由此可见,“滴巧”的商标注册很大一部分可能不会被通过,并且若是继续使用该商标,很可能会形成侵权。然而江西迪巧却似乎并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其首席运营官在招商时甚至还在宣称:5大系列31个单品,原厂正品,自主品牌,全资企业,自主研发,自主生产,自主运营。然而这一说法,却很快被食药监局官网上的查询信息所打脸。据查询页面显示,江西迪巧大部分带“蓝帽”的产品,均出自于江西博诚药业有限公司,譬如滴巧“博诚钙维生素D3咀嚼片中老年无糖型”,国健字号G20150869。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信用中国显示:江西博诚药业有限公司曾在2018年6月因生产经营与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保健食品,被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8616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罚没款合计33616元。如此一来,也不禁让人担忧同样的违法问题是否会发生在滴巧身上?
杀鸡儆猴?
美国迪巧状告广州迪巧侵害商标权
而另外一家广州迪巧,可能是这三家中经营范围最广,影响力最大的公司,同时也是唯一被美国迪巧起诉了的公司。
根据天眼查显示:今年4月底,美国迪巧以侵害商标权为案由将广州迪巧诉诸法庭。那为何美国迪巧偏偏盯上了广州迪巧?
公开资料显示:广州迪巧前身为广州市诺巢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婴幼儿营养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企业。旗下拥有6大品牌,分别为第六代、迪大、巧迪优(无效)、健夫堂、阿拉茵茵(无效)、迪大D(无效)。对于起诉原因,有业内人士分析称:广州迪巧不仅利用企业名称与美国迪巧品牌IP相似来混淆消费者,并且在渠道宣传中,堂而皇之地打着美国迪巧的旗号。
据了解,广州迪巧渠道宣传中贴上了明显的美国迪巧标志,即“迪巧 美国补钙专家”。然而美国迪巧与广州迪巧毫无关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修正)》的第58条明确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此外,虽然广州迪巧在市场上已有一定规模,但其出售的大多声称有营养保健功能、甚至有治病功效的产品,实际上都没有经过保健品和药品的备案。就譬如,广州迪巧在官方公众号中称,乳钙有效改善婴幼儿缺钙症状,如鸡胸、X腿等典型佝偻病等。并且同样的,尽管广州迪巧也声称自己是集研发、生产为一体的企业,但实际上也有部分产品来自于代工厂。譬如,迪大DHA藻油凝胶果糖是由山东润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家食药监局显示,山东润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既无保健品备案产品,也无药品备案产品。而说回到产品,可谓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众所周知,DHA全称二十二碳六烯酸,属于不饱和脂肪酸。科学研究证明,DHA是人体神经合成的必要成分,对婴幼儿的脑部发育和视觉发育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DHA藻油产品主要成分应为藻油,所以按照占比来排,该成分应居配料表第一位。然而在迪大的配料表中,居然不是藻油而是大豆油和明胶。这意味着,迪大的这款DHA藻油胶囊里面的藻油含量可能一半都不到。
关联营销虽然可以捞快钱
但是无法实现长线发展
与前两家企业的营销手段及市场影响力相比,山西迪巧可谓是小巫见大巫,经查,山西迪巧也有着自有品牌,即“迪旺”。
这家公司的问题有两点:
①迪旺商标未注册,根据中国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显示:目前已有多家公司拥有“迪旺”商标使用权。在这其中并未有山西迪巧或是山西紫竹药业有限公司的身影;②迪旺虽看似是营养保健品,但有绝大部分产品为食品类别。根据国家食品药监局保健品备案,均未查到该公司或该品牌产品。
虽然只有两点,但也是最为致命的两点:一是商标使用问题,未注册“迪旺”的山西迪巧极有可能会面临侵权风险;二是其产品问题,若是没有“蓝帽”认证,那么说明其只是一款食品,宣传得再多也都让人存疑。
整体而言,利用关联营销来撬开市场从中获利的企业不在少数,但同样他们也面对着极大的侵权风险。那为什么依旧有这么多企业“趋之若鹜”?归根结底还在于一个“利”字。所谓关联营销,核心就是攀附大品牌IP,借其声誉提升中小品牌自身知名度,在潜移默化中占领消费者的心智。换而言之,相较于自主开发,“关联营销”对中小品牌而言,不仅省去了不小的市场开发和教育成本,还能触及更大规模的用户群体。有业内人士表示,关联营销的心理学依据是锚定效应,指的是人们在对某人某事做出判断时,易受第一印象或第一信息支配,就像沉入海底的锚一样把人们的思想固定在某处。因此“碰瓷”大品牌IP,会给消费者一种错觉,误认为这两个品牌或企业就是一家。但这样的做法,对于品牌乃至行业来讲,无疑是一剂慢性自杀的毒药,采用这样的品牌塑造方式,尽管可能为中小品牌带来了一些流量,却未必能给其带来消费者粘性。尤其是本就靠消费者信任才能长线发展的母婴行业品牌,切勿本末倒置,被一些“虚火”所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