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制,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所有者一起享有组织权益资产的企业制度。而合伙创业,就是指为了建立这种制度而进行的商业运作活动。从“咬文嚼字”的角度来看,“合伙”位列“创业”之前,可见选择合伙人的重要性。而站在市场现实的角度来看,“合伙人”在整个合伙创业阶段所占据的位置,也足以被称为“中心”。
新东方案例
1993年,俞敏洪在北京正式创建了“新东方学校”,专门进行英语考试辅导教学。然而创业初期的环境是十分险恶的。其中,最让俞敏洪感到后怕的,就是“刀子事件”。
在新东方发展初期,俞敏洪和他的员工们常常需要骑着自行车,背着胶水桶,在马路上贴广告。一次,新东方的一位员工刚刚张贴完广告,就被突然窜出的3、4个歹徒持刀袭击……事实上,俞敏洪在创业初期遭遇的困扰远不只“刀子捅人事件”,相关部门的严格要求、妻子的抱怨、离开北大的失落感都曾令这位来自江苏农村的青年感到痛苦。为了摆脱这种痛苦,俞敏洪必须在工作中打开局面。而当他再次审视自己的事业时,却发现了更大的问题。
一方面,学生对于教学方法的要求变得日趋多样化。新东方的学员不仅希望能在学校得到英语能力上的提升,而且也希望获得事业(特别是出国之后的事业)层面的指导。另一方面,学生对于教学内容的要求也变得实用化,他们不仅希望学到课本上的知识,同时还希望学到当时美国人在学习、工作中真正在用的口语。而在这两方面,处在草创阶段的新东方都乏善可陈。离开体制、且独自创业多年的俞敏洪既没有相关的资源,也缺乏相应的思维。
难点必须突破,而自己又没有相应的能力。这样的情况下,俞敏洪想到了寻求合伙人一起奋斗,并且很快便锁定了人选,不远万里前往美国邀请王强、徐小平等人共同经营新东方,并最终成功说服了王、徐二人。1996年10月,新东方5人校长团体正式组建。在这个团队中,俞敏洪依然是正职,而王强、徐小平等另外四人则以副校长的身份,经营各自的业务。
管理层从一个人变成了多个人,新东方的事业终于迎来了转机。
针对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实用化的需求。王强为新东方带来了“美语思维法”。“美语思维法”是王强以在北大英语系六年的教学经验,以及在美国七年的工作、学习、生活经验为基础,再结合其本人扎实的理论功底所形成的教学体系。该体系一经推出,便迅速获得了学员的青睐。截止到2009年,接受新东方“美语思维法”教学培训的人员已达数万人,其中不乏外企的高管。
而针对学生对教学方法的多样化的需求。曾兼任新东方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的徐小平也给出自己的解决之道。一方面,徐小平在教学中特别注重情感营销。除去教材上的内容,他还会结合自己的经历,向学生讲解人生哲理。另一方面,徐小平还在新东方实施了旨在促进留学生回国创业的“彩虹计划”,对有想法、有能力的学员进行直接帮扶。而徐小平这套贴近学生需求的教学方法也获得了学员的信任和崇拜,在不少新东方学员看来,徐小平不仅是“英语老师”,也是“人生导师”。
俞敏洪的合伙创业极具代表性,在没有遇到合适的合伙人时,俞敏洪独自坚持了3年。即使困难重重,也从未想过随便找个合伙人来缓解压力。终于,3年后的新东方等到了俞敏洪想要的合伙人。这些伙伴也没有让俞敏洪失望,从海外飞回来的他们也给新东方插上了飞翔的翅膀,一飞冲天。
诚然,俞敏洪和徐小平、王强等人合伙创建“新东方”的故事,已经被市场传为了佳话。但正所谓“市场”如战场,有赢家就有输家。当创业者对合伙人的品质、能力、思想做不到了解,做不到有效把控时。相关的创业工作,就很有可能瞬间“分崩离析”。
朱虹,是为很多美食圈人士所熟知的美女。早在2005年,她便踏进了互联网,并先后在多个企业中担任重要职务。最终,她还是决定在自己钟爱的美食领域大展手脚。2008年,她和王宇翔联合创立了豆果美食,起初的合作倒也顺风顺水,豆果美食的发展一直非常稳健。
然而好景不长,2016年3月,朱虹突然发朋友圈称,由于在业务和管理理念上的分歧,还在孕期的自己便收到了公司解除劳动协议的要求,并公开表示希望王宇翔能够“拿出一个创始人该有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方式”与其进行直接的沟通。一时间,豆果美食的合伙人“变脸”事件吸引了无数目光,倍受观注。
2016年3月28日,朱虹在和豆果美食方面达成和解协议之后,正式离职。至此,该事件正式落幕。
从豆果美食初起步到小有成就,一路走来,身为联合创始人,朱虹与王宇翔所经历的心酸与艰难可想而知。无风不起浪,矛盾不是一天造成的,朱虹与王宇翔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谁是谁非外人很难说明白,但是,以如此“难看”的方式分道扬镳,这绝非他们当初的本意。
选择合伙人,绝不是“看着好就搞”的意气之举,而是对一个人才与德的全方位甄别。当创业者只因“准合伙人”的才能而沾沾自喜,却选择性地无视对方的脾气秉性时,他的利益就必然会受到威胁,而他亲手组建的企业,也会因内讧而名声扫地。
俞敏洪和朱虹从正反两面为我们展示了不同的“人”,对合伙创业这项工作产生的不同影响。这一胜一败,可以说说是天壤之别。从理论上上来说,“人”的因素对合伙创业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合伙人对彼此的认知会影响合作的效果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对于这句话,很多人总是喜欢将其片面地理解为:芸芸众生之间的交往都是为了各自利益,因此在与他人合伙的过程中,他们常常会狭隘地“唯钱是举”。而一旦在一个创业团队中,每个人都抱着“大家反正都是为了各自的利益,只要目标相同就可以合作”的想法,那么相关的合作行为就不可能持久,企业自然也不可能在时间的积累中发展壮大。
其实我觉得寻找合伙人就像在寻找“对象”。你是否“爱他”,很多时候不是取决于对方的经济实力,而是彼此之间能否做到思想上的“志同道合”,若大家彼此理念相通,那么长久相伴,便就有了“思想支点”,患难与共,也能具备意志上的准备。
2.合伙人是企业运行的直接载体
在企业运营中,“人”起到了重要的“载体”作用。战略需要“人”来制定并实施,资金需要“人”来筹集并安排,员工需要“人”来招募并培养,市场需要“人”来考察并维护……人的主观能动性,决定了“合伙人”在相关企业各项工作中所占据的主导作用。
如果企业是一辆战车,企业的方向就是装甲,资金是炮弹,而你和你的合伙人就是车的履带。即使装甲再厚,炮弹再足,履带出现了问题也只能原地止步,被人超越。
3.合伙人的关系状况直接关联企业的命运
在企业创立的初期,正是其在市场环境中最困难、最危险的时候。此时,一个明智的创业团队会在巨大的外部压力下,做出理性的选择:彼此依靠、相互取暖、同舟共济。而当企业在市场中崭露头角,有所起色的时候,创业团队内部的矛盾就会显露出来。
而在这时,合伙人之间的关系状况,就成为了决定企业命运的关键,如果大家彼此之间能本着友好的态度沟通,那企业尚存在“谅解与妥协”中继续发展的可能,而如果大家彼此之间抱着“恶意”揣测对方,那么相关企业在“内部互相拆台”中夭折,就会成为必然。
所有创业者都希望自己的企业能蒸蒸日上,长长久久,但在“想到”和“达到”之间,还隔着一个“做到”。而“合伙人”正是完成“做到”这一目标的中心执行者。因此,“重选人、选好人”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合伙创业的第一要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