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深圳交警通报称,今年以来,全市涉共享单车交通违法129987宗,涉共享单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2人,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3.66%,占涉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22.22%。
2016年10月,共享单车开始进入深圳,先后有摩拜、ofo小黄车、小蓝、小鸣、优拜、1步、酷奇、赳赳、七彩、小驴等多家企业在深圳运营,目前仍在运营的有摩拜、ofo小黄车、小鸣、优拜、赳赳、1步等。
数据显示,深圳市投放共享单车已超89万辆,注册用户已超过2000万。随着共享单车日益普及,在打通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的同时,违规停放、违规骑行、盗窃私占等问题随之而来,涉共享单车事故不断攀升。
深圳交警通报数据显示,2017年深圳交警共查处共享单车交通违法行为129987宗,其中罗湖区29596宗,占22.77%;福田区24474宗,占18.83%,南山区18441宗,占14.19%。
共享单车交通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主干道和次干道,其前十大违法路段为:深南大道、宝安大道、东门路、松白公路、后海大道、龙岗大道、文锦路、宝岗路、湖贝路、盐梅路。其中,深南大道发生11167宗,占总数的8.59%。
经对共享单车交通违法统计,摩拜和ofo小黄单车违法占比最高,占共享单车违法总数的61.36%,小蓝单车、小鸣单车等其他共享单车占比均不足10%。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涉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4人,同比增加19起上升54.29%。其中涉共享单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2人,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3.66%,占涉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22.22%。
深圳交警介绍,从发生的区域来看,原特区内和原特区外各发生事故死亡6人,原特区内涉共享单车事故死亡人数占该区域总死亡人数的11.32%,远高于全市3.66%的占比数。
从事故相对方的交通方式来看,涉重型货车5起,涉轻型货车2起,涉大型客车2起,涉小型客车3起。其中与大、重型机动车发生的事故死亡人数占58.33%。而从发生事故的路口路段类型来看,发生在路口和路段各6起。
共享单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今年以来涉共享单车的12起死亡事故中,共享单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有11起,只有1起发生在非机动车道。
共享单车违法行驶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在今年以来涉共享单车的12起死亡事故中,横穿和斜穿机动车道的有3起,逆行的有2起。
深圳交警介绍,为更好管理共享单车,深圳交警联合各共享平台运营商已组建深圳市共享交通联合调度指挥中心,对共享单车交通问题实现及时响应、及时调度、及时处置。
此外,深圳还首创了共享单车“禁骑令”,深圳交警定期将在深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数据共享给在深各共享单车企业,企业在收到数据5个工作日内统一对违法行为人采取停用措施,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1次的停用1周,2次的停用1个月,3次以上(含3次)的停用半年。
深圳交警表示,下一步将加大涉共享单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制定共享单车使用规范,强化共享单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探索“电子标签+电子停车位”停车解决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