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各大平台畅销的宝宝护肤单品“戒之馆婴亲霜”在一日之间全面下架。
原因是云南一名母亲疑因给女儿使用了上述宝宝霜后,致其脸部出现肿大、多毛、发育迟缓等症状。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不到半月时间内,曝出的第二起,因使用宝宝霜而导致的“大脸娃娃”事件。
据了解,据女婴母亲申女士表述,去年7月,这名女婴出生后,因天气炎热,身上长痱子、屁股红,她便开始用“戒之馆”婴亲霜给其女儿涂抹全身,持续使用约一个半月后,这名女婴开始出现前述症状。
而在近期#婴儿用抑菌霜后成大头娃娃#一事冲上热搜后,她发现女儿出现的症状与当事女婴相似,便起疑可能是使用了戒之馆婴亲霜的缘故,并且经医院出示的生长发育报告检查结果显示:孩子的体重、身高、头围发育都处于中下水平,遂其向广东省卫生监督所进行投诉此事。
接到举报后,广东省卫生监督所联合广州市相关部门前往厂家检查,并将涉事产品送往专业机构检测。
对于此次事件,戒之馆品牌厂商广州慕肤护肤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回应媒体称:“可能我们自己去送检很多消费者不信任,但是市面上很多评测机构,他们去抽了以后也是合格的,所以这个是最能够说明这个产品的安全性。”
目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已责令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停生产“戒之馆”婴亲霜,以及广州慕肤护肤品有限公司暂停销售“戒之馆”婴亲霜。
不过根据戒之馆的官方公告却没有显示出产品是责令下架的意思:1)由于“消字号”产品负面舆论巨大,所以省卫生部门发布了行业整顿通知,为了响应号召,戒之馆自即日起下架本店消字号产品进行配合;2)戒之馆相关产品已在妆字号备案申请流程中,但换字号不换功效。
可要知道行业整顿和响应号召与责令暂停生产和销售,一个是主动,一个是被动意思大不相同,并且戒之馆还声称“换成妆字号后功效如一”,但众所周知,妆字号的市场监管条例可比消字号要严格许多。
根据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化妆品的广告宣传不得有下列内容:(一)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二)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三)宣传医疗作用的。
据悉,“戒之馆”婴亲霜是广州慕肤护肤品有限公司旗下品牌产品,由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代为生产,该产品卫生许可证号为(粤)卫消证字(2017)第8029号。
此前,为提高执法效率、优化监管模式,指导企业规范化生产,促进抗(抑)菌剂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健委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包括建立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要求消毒产品责任单位在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将有关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录入全国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备案。
然而,经过查询发现,广州慕肤护肤品有限公司虽能查到,但未有相关产品的备案信息,而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则是完全查询不到任何备案信息。
对此,笔者曾向戒之馆客服询问缘由,而其客服却答非所问,仅表示都是正规产品,无激素没问题。
但实际上,“消字号”的乱象由来已久。
芷御坊、诺必行、杏璞霜等多款消字号宝宝霜都曾被爆出存在激素问题。
对此,曾有急诊科医生巍子发布医学科普:消字号产品里面的成分是可以不完全标注出来的,所以有一部分消字号的面霜、美妆产品是有可能含有激素的。
此外,消字号产品不仅涉及到婴幼儿的皮肤护理,成人也难以幸免。
据了解,妈妈百花爱巢凝露为江西理想实业有限公司旗下产品,是专为女性研发的生殖系统保健,养颜,抗衰老产品。
适用人群除了备孕期、妊娠期和月经期外,凡是有过性生活的女性都可以使用。
按照宣传中的描述:妇科疾病都能治——各种炎症(阴道炎、宫颈炎、宫颈糜烂、子宫内膜炎……)、白带异常、异味瘙痒、月经不调、助孕、养颜祛斑、防老抗皱、收宫缩阴…..暗示防治滋病、宫颈癌、尖锐湿疣、不孕症、子宫肌瘤、胎儿畸形……
而该产品说明书显示,这款产品的卫生许可证是“赣卫消证字(2012)第0007号”,主要用于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是卫生部为提高公共卫生质量而批准的一类产品。
继欧艾抑菌霜爆雷后,由此带来的监管风暴,在消字号领域引来强烈震动。
由此引发了企业价值、产品品质的深度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