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鲜亮丽的艺人身后,往往都站着一个满脸愁容的娱乐公司。
在满天飞瓜的2021年,郑爽凭借一己之力,证实了明星艺人背后的产业链,究竟能够带来怎样惊人的财富价值。在其之后,接连“塌房”的各路明星艺人,一次又一次说明了,在高回报之余,这门生意也同样伴随着高风险和不确定性。
就像是旗下艺人接连出事,又因为始终没能打造出另一个顶级流量艺人,只能一再“消费”王一博的乐华娱乐。前不久,在接受了近3年左右的IPO辅导后,忽然放弃A股,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
其中固然有A股影视娱乐类公司生存环境越发艰难的原因,但从乐华娱乐多少有些急切的动作中,也不难看出一丝对上市的渴求。
姑且不论港股是否有着更适合娱乐公司生存的土壤,对于公司而言,谋求上市的主要原因,无非是拓宽融资渠道和增加知名度。而手握韩庚、王一博、孟美岐、范丞丞等知名艺人,曾举办多个现象级综艺节目的乐华娱乐,显然是不缺名声的。
那么,营收屡创新高、有字节和阿里先后持股的乐华娱乐,难道是缺钱了?
业务结构头重脚轻,顶级流量艺人难以复制
从乐华娱乐的招股书来看,大概是不怎么缺钱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乐华娱乐去年的全年营收高达12.9亿元,利润也超过了3亿元。从2019年开始,乐华娱乐的营收和利润数据都在逐年上升,除了在去年暴涨的财务成本,几乎看不到任何资金紧张的迹象。
但是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10月份和2022年3月初,乐华娱乐共计向股东宣派了6亿元左右的股息。而2020和2021两年的利润总和,也不过是6.27亿元左右。
除了现金流可能承受着压力外,乐华娱乐的业务板块也有些不健康。三大业务中,艺人管理、音乐IP制作及运营、泛娱乐业务的占比明显存在头重脚轻的情况。
根据招股书信息,乐华娱乐的艺人管理占总收入的91%,音乐IP制作及运营占6.1%,泛娱乐业务仅占2.9%。在此之前的两年中,尽管业务板块的比例依旧存在问题,但音乐相关业务尚且占比能够保持在10%以上,到2021年,乐华娱乐却几乎可以改名为“乐华经纪人”了。
照理说,一家公司的核心业务或许不是收入最高的,但至少也该是业务板块中最稳健的。但是基于“艺人”这一职业的高投入、高回报、高风险特性,乐华娱乐的核心业务收入却始终都无法令人感到安心。
作为乐华娱乐旗下为数不多的“顶流”艺人,自从韩庚在2021年5月合约到期后,王一博就成了近乎唯一的“台面”。但是作为招股书中极具行业特色的“供应商”,王一博从2019年因《陈情令》爆火后,多年间鲜有类似的现象级作品面世,其本人的热度也不可避免出现了下滑。
尽管招股书中并没有明确标注王一博带来的营收占比,但是根据多方对比,大概可以确定其本人就是在2021年占据总营业成本43.9%的“供应商B”。考虑到2024年,王一博的合同即将到期,而且近些年王一博并没有在原有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并不能排除拒绝续签合约的可能。
如此一来,乐华娱乐的艺人管理业务会受到最直接的冲击。至于旗下另外的艺人,知名度相对较高的孟美岐和范丞丞,前者因涉嫌某负面风波导致了人气下跌,后者则是由于范冰冰的原因很难再进一步,都很难达到王一博的行业地位。
再加上,政策方面已经加强了对耽改、选秀、艺人养成等娱乐方式的监管,以及综艺类节目的热度下滑、广电总局增强对艺人的行为规范,新流量艺人的培养已经越发艰难。想要复制王一博的成名经历,显然也在成为一种奢望。
在无人接班王一博的情况下,乐华娱乐如果无法及时做出改变,且不提赴港上市会迎来怎样的结局,遭遇业绩萎缩的危机或许也不远了。
也因此,打造一批“永不离职”、“永不塌房”的虚拟偶像,也就成了乐华娱乐下阶段最为注重的方向。
下注虚拟偶像,被迫卷入互联网大厂纷争?
虚拟偶像由来已久,但真正被万众所知,还是靠着元宇宙概念的爆火。
现如今,元宇宙逐渐被打上了“炒作”的标签,各路曾经吹捧这一概念的人马,眼看着短期内无法收获足够的利益,转头又加入了唱衰的阵营之中。但是作为元宇宙的“入口”之一,虚拟偶像受到的影响却相对较小。
一来,是虚拟偶像仍旧属于小众赛道,受众较窄很难形成大规模的影响力。二来,则是虚拟偶像是真的能够撑过市场考验,为公司带来低成本、高毛利的长久收益。
乐华娱乐在招股书中明确标注了,目前公司旗下的“训练生”数量为80人,其中包含培训费在内的“其他”开支,2021年全年约为1759万元。分摊到每个人,在新晋艺人出道前,平均开支或许都要以十万为单位。
而相比之下,虚拟偶像所属的泛娱乐业务,除了2019年早期筹备阶段成本高达3908万元,后续两年间,成本支出降至917万元、845万元。而且此类业务的毛利率也从47.6%,一路直线上升至77.7%。
最主要的是,新晋艺人出道前所能带来的收益几乎为零,而且存在极大的“见光死”风险,成功出道后所带来的收益也存在较高的随机性。同时,也存在着艺人成名后脱离公司掌控,进而出现违约、不续签的可能,哪怕有着“解约就全行业封杀”的潜规则,但这种风险依旧无法忽视。
至于虚拟偶像,则无需考虑艺人个人行为所导致的失控状况,而且宣传成本相对较低,可以在同一时间段内实现全网辐射,最大化粉丝经济效应。再加上本质上,虚拟偶像更像是工业科技产品,不需要分成也无需签约,理论上有着无限体力、生命力的纯粹“打工人”,也更符合资本的需求。
就像是乐华娱乐在2020年11月推出的虚拟偶像女团A-SOUL,最初出道时一度遭到二次元亚文化圈的集体抵制,各种唱衰、不看好的言论甚嚣尘上。但仅仅过去一年,经过高强度多渠道的直播、作品轰炸,就扭转了舆论评价,在主要宣传渠道抖音和B站都收获了数十万的粉丝数量。
只是随着元宇宙产业的更迭,虚拟偶像的技术含量也在不断提升,诸如AYAYI、柳夜熙等依托新技术呈现的写实派虚拟偶像,已经对传统二次元画风带来了挑战。面对可能快要到来的技术性“内卷”,乐华娱乐所要面临的压力或许要比培养真人偶像更大。
毕竟在A-SOUL虚拟女团的出道背后,乐华娱乐负责的只有才艺训练和IP运营,真正掌握建模和设备支持的,却是字节跳动旗下的朝夕光年。由于乐华娱乐所采用的是抖音和B站同步推广的策略,其业务发展是否会受到字节跳动与B站之间的竞争影响,尚且不得而知。
与此同时,通过天眼查可以发现,在2021年乐华娱乐还收获了阿里巴巴和字节跳动的联合投资。无论是被当做互联网大厂布局元宇宙“入口”的参与方,还是纯粹的投资行为,乐华娱乐都可能会卷入大厂纠纷的漩涡之中。
综合来讲,乐华娱乐在真人偶像经营上的缺陷较为明显,想要敲开港股的大门,或许虚拟偶像会是更有效的选择。只是现阶段摆在乐华娱乐面前的,终究还是同一个问题——
复制另一个王一博,还是复制另一个A-SO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