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倩如
责任编辑 王京仔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入侵他人账户窃取资金的案件。被告人舒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盗窃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等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2020年4月至5月,舒某利用从黑产渠道获得的他人个人信息,试图入侵多人借贷宝账户,被借贷宝风控系统发现。当舒某利用团伙成员账户转移资金时,借贷宝提供线索,协助警方收网,在广东深圳、四川自贡等地抓获相关犯罪分子。此后,借贷宝又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
“当前个人信息保护形势严峻,许多网站都要用户提供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就可能流入黑产。舒某就是通过黑产渠道获得了他人多项重要信息,包括姓名、照片、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甚至密码等。舒某利用以上个人信息,试图入侵他人借贷宝账户,借贷宝风控系统察觉到异常,封禁了相关傀儡账户。”借贷宝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预防打击个人信息犯罪,借贷宝一方面升级风控系统,加强人脸识别、交易密码校验、用户风险提示;另一方面主动上报警方,提供线索,使警方能够及时掌握犯罪分子真实身份、犯罪证据等。面对犯罪分子手法不断翻新,借贷宝建立了高效的多部门联合监测反应体系,并与多地警方建立了警企合作信息对接机制,主动配合警方侦破案件。
此外,人脸识别、交易密码是借贷宝验证用户身份的核心手段,在借贷宝不断升级人脸识别技术的同时,交易密码则需用户严格保密,为了防止用户疏忽大意,借贷宝在客户端上一些重要的操作环节设置了强提示,并针对相关犯罪新手法不断更新。
借贷宝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用户,不要登录不安全的钓鱼网站,更不要提交个人信息,以免信息泄露,为犯罪分子所用。另外,犯罪分子为了隐藏真实身份,通常需要借用他人银行卡、手机卡,将银行卡、手机卡借用给他人,可能在无意间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来源:法制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