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民健康意识的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吃起了“营养第四餐”。基于此,大批企业前赴后继地涌进母婴营养赛道,可是泥沙俱下也让这片“海域”变得混杂不堪。就有如,迪适兰托在母婴渠道中大肆宣传自家产品对部分疾病有奇效。
可这些言论经得起推敲吗?是夸夸其谈,还是言之有物?
带着疑问,笔者对该品牌进行了一番深入探析。
迪适兰托溶菌酶自称能治病,还能将乳制品母乳化?
近期,笔者注意到母婴渠道内正在热推一款「迪适兰托溶菌酶」。从官方介绍,到宣传海报,再到调理案例等,所有推介内容都指向一个结论,就是“该产品的功效十分强大,简直可与药品相媲美”。
就有如,在部分母婴门店晒出的调理案例中可见:6岁孩子咳嗽,母婴店给推荐溶菌酶,让一天吃3次,一次吃4管;孩子发烧,母婴店也推荐多吃溶菌酶和益生菌。不仅如此,大人咽炎干咳,他们还让吃溶菌酶。
而根据迪适兰托官方介绍,该产品不仅能快速缓解扁桃体炎、咳嗽、咳痰,而且能调理鼻炎、咽炎、喉炎、腺样体肥大,对口腔溃疡、鹅口疮、水痘、带状疱疹、扁平疣也有效,还能高效抗病毒、增强免疫力,甚至能使牛乳及乳制品母乳化等。别的先不提,就单说“母乳化”。需要指出的是,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是我国重要的公共卫生战略。基于此,在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中,都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但显然,迪适兰托既没有将法律放在眼里,所以才在国家明令禁止的情况下,选择防蔽耳目顶风违规,利用母乳化概念获取不当利益;也没有把消费者权益放到心上,所以才会误导消费者添加该酶能将普通牛乳及乳制品转化为母乳,使儿童可能因不当喂养产生安全风险。
除此之外,更令人感到疑惑的是,上述提及诸多疾病迪适兰托溶菌酶都能治吗?它到底是何物呢?经了解,迪适兰托溶菌酶属于「复配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使用量需根据GB2760所指定的类别使用。
公开资料显示,复配食品添加剂是为了改善食品品质、便于食品加工,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物理方法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主要包括复配营养强化剂、复配防腐剂、复配增稠剂、复配甜味剂等。而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溶菌酶的功能是「防腐剂」,使用分类为“01.06干酪和再制干酪”“15.03发酵酒”。可显然,这两大类别与迪适兰托溶菌酶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或联系。
就此,笔者也向迪适兰托官方客服进行询问。经过一系列答非所问后,得到的回复是:迪适兰托所有产品都是食品级的,溶菌酶所提到的GB2760是2007版。这就耐人玩味了,因为这一版国标已经失效,但迪适兰托溶菌酶在今年下半年才上市,那么它是如何使用的旧版本?面对笔者的追问,迪适兰托官方客服不再回复。同时,该回复还证实了迪适兰托溶菌酶并非药品或保健食品。而这也意味着,迪适兰托溶菌酶根本不具备治疗作用,也没有调节机体功能。值得一提的是,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晰、明显,容易辨识,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在此,也不禁让人想问,是谁给迪适兰托这么大的胆子,敢公然挑衅国家法律?随着监管体系的日益完善,所有“虚假宣传”的品牌,必将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打铁还需自身硬,如何将产品做得更好才是品牌立身之根本。
迪适兰托溶菌酶只是苏比克虚假宣传的冰山一角,已有母婴店被罚
据了解,迪适兰托是苏比克国际贸易(山东)有限公司旗下专注胃肠道过敏免疫健康的品牌。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一直深耕酶营养行业,做全酶营养产品。除此之外,其另一拳头品牌是为宝宝提供更优质基础营养素的“达维塔蒙”。
其产品矩阵丰富之下,虚假宣传也随之增多,而迪适兰托溶菌酶只是冰山一角。例如,迪适兰托蛋白酶被宣传为“饭前使用可以预防过敏、提高抵抗力,饭后使用有助于蛋白质消化”以及能够改善消化不良等症状。然而,实际上这种产品也是一种复配酶制剂食品添加剂,这说明了其产品功效的无效性。
需要提醒的是,母婴门店的营业执照是有经营范围,一般都不会涉及食品添加剂的销售。那么一旦被职业打假和消费者举报,母婴门店就会面临巨额的工商罚款。若因此令消费者贻误病机,母婴门店还将陷入纠纷之中,甚至承担的法律责任。
而在品牌方的洗脑之下,部分渠道商无脑效仿宣传,已有被罚案例。具体来看,2021年,天猫平台的某店铺在宣传迪适兰托乳糖伴侣时,在详情页中称“专业解决乳糖不耐受”“这款你没试过,怎么敢说治不好”。
然而,经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迪适兰托乳糖伴侣为食品,非药品。乳糖不耐受是一种临床常见的消化系统疾病,上述食品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迪适兰托介绍,2020年其海外营养研究中心就拥有荷兰及新西兰两个项目组,而后又成立了DEN酶营养健康研究中心。既然,如此有实力又想宣传功效,为何不去申请药字号?非要名不正,言不顺的违规宣传,累及渠道商受罚?
对此,有知情人士表示:“复配食品添加剂加工工艺简单、硬件投入成本较小”。那么究竟是品牌借食品添加剂所图营销便利,还是产品想要通过药品的考核还有一定难度?
另外,为了消除渠道商和消费者心中的顾虑,增加产品功效的可信度,不少品牌开始吹捧自己进了医院药房。而迪适兰托也不例外,据其称:“截至2020年年底,公司产品覆盖全国28个省份、2万家母婴门店、80多家三甲医院、300多家连锁药房。”
从相关渠道商处了解到,迪适兰托入驻了首都儿科研究所、北大妇产儿童医院、北京妇产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妇幼保健院、天津儿童医院、南京儿童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
从之前调查的品牌入驻医院情况来看,所谓的“入驻医院”,其实蜗居在医院某个角落的便利店、社会性质的药店,甚至是自动贩卖机上。当然,为了求证迪适兰托在医院药房销售的真实性,笔者随意挑选了北京妇产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等进行联系。
而得到的医务人员回复,果然不出所料:“医院门诊药房没有销售相关产品”。
虽说营销是品牌发展的重要一环,但应有原则和底线,靠忽悠得来的流量和销量难长久。但显然,迪适兰托还未意识到这一点,如果不能及时修正,未来其能走多远恐怕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