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春天)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成都听花盛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听花盛世)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武市监罚告[2024]-51-03号《行政处罚告知书》。
随着《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送达,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听花盛世涉嫌虚假宣传一案,已调查终结。
因虚假宣传被处罚款人民币18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以冬虫夏草类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的大健康业务板块,以酒水产品销售为主的快消品业务板块。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净制冬虫夏草、冬虫夏草(原草)、广告业务(含营销策划);而听花酒是青海春天于2020年10月正式推出。
据悉,今年央视3·15晚会听花酒被曝光“标准装售价5860元,精品装售价58600元!”,据3·15晚会记者探访了一家听花酒体验店,店内的广告展示:这款酒具有提升免疫力、改善睡眠、保障男性勃起功能、调节生理紊乱、抗衰老等功效。
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酒类广告不得含有明示或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听花酒的宣传违反了这些法规。
此外,央视3·15晚会还曝光听花酒的国际专利未被认定,以及听花酒的专利里提到的“调节性功能”“保护心脑血管”等用途的组合物中的凉味剂并不是什么高科技物质,而是常见的薄荷水中的凉味剂。
3月15日当晚,上交所就对听花酒母公司青海春天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说明是否存在产品宣传违法;3月16日,青海春天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检查通知书》,决定对公司进行检查,检查组已进场开展工作;4月26日,青海春天发布其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通知书》公告。
据《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经查实,听花盛世在经营场所销售“听花”酒过程中,存在将“听花”酒功效中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和未经核实的用户评价用于“听花”酒的商品宣传,作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且情节严重。
听花盛世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听花盛世立即停止违法宣传行为,并拟对听花盛世处罚款人民币180万元。
对此,青海春天表示:“我公司及子公司都诚恳的接受,并就此事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我公司及各子公司、各听花酒经销商将认真汲取教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销售人员的言行,杜绝这种宣传行为再次发生。”
曾被检出冬虫夏草纯粉片砷含量为国标限量值的4-9倍
4月22日,青海春天发布了延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公告显示:“现由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辑和复核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完成时间将晚于原定计划,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延期至2024年4月30日披露。”
据此前青海春天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2.32亿元至2.48亿元,同比增长45.12%至55.08%,2023年度将出现亏损,净利润为-2.22亿元至-2.87亿元,归母扣非净利润为-2.05亿元至-2.70亿元。青海春天已陷入营收增加但利润减少的状态。
海蓝天表示,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恒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预计产生亏损合计约1.39亿元,对本期的经营成果影响较大;以及公司主要经营产品目前处于市场拓展期,相关费用投入较大,还未形成规模效应,造成阶段性亏损。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0年至2023年的4年里,青海春天有3年都处于利润亏损的状态,在亏损的3年中又有两年是处于营收增加但利润亏损的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青海春天也曾有过辉煌的时刻。青海春天成立于2003年,2009年青海春天推出以冬虫夏草纯粉含片为代表的“极草”5X冬虫夏草系列产品,定价29888元/盒,平均每克1054元,是当时黄金价格的3倍。
2014年青海春天借壳上市,当年营收达到20.63亿元,被称为“虫草第一股”,可谓是一时风光无限。
但好景不长,2016年2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冬虫夏草类产品的消费提示》指出:“近期组织开展了对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产品的监测检验,发现相关产品的砷含量为4.4至9.9毫克每公斤。冬虫夏草属中药材,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
在提示中国家食药监总局还称,“据有关专家分析研判,保健食品的国家安全标准中的砷限量值为1.0毫克每公斤,长期食用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等产品会造成砷过量摄入,并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存在较高风险。”
尽管当时国家食药监总局未提到具体企业产品名称,但还是让青海春天旗下的极草产品成了备受质疑的对象。
同年2月5日,上交所即对青海春天下发监管问询函“鉴于你公司主营冬虫夏草类产品,请你公司核实公司冬虫夏草类产品是否存在《消费提示》所述的风险,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药品食品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要求。”
同年2月6日,青海春天发布公告回复称,控股子公司春天药用生产销售的虫草纯粉片为“唯一具备合法生产、销售身份”的此类产品。公司各项试验结果均显示,以净制冬虫夏草为原料的冬虫夏草纯粉片安全无毒。
此外,青海春天还要求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开相关信息。2016年3月28日,青海春天收到了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回复。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提供了涉及青海春天产品的重金属检测检验结果显示,这26批次产品分别来自生产企业和流通环节,生产日期均为2014年期间,除一个批次产品为冬虫夏草粉以外,其他都是冬虫夏草纯粉片。其砷检测结果最高为9.883mg/kg,最低也达4.4mg/kg。
对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规定的保健食品中总砷限量值为1.0mg/kg,青海春天冬虫夏草纯粉片的砷含量竟是国标限量值的4-9倍。
对此,青海春天表示:“该事项可能导致春天药用面临生产经营停止的现实风险,并影响到其成品、半成品的消化,从而使该公司面临巨额亏损的风险。”
另外,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告知书中还表示:“青海春天控股子公司冬虫夏草产品作为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以及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均已停止,应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生产经营。”
这一消息对青海春天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据央广网2016年4月1日报道称,青海春天已经停止了极草产品的生产经营。
财报显示,青海春天2016年营收为7.08亿元,对比2015年的14.01亿元同比下跌了49.48%;净利润为2.44亿元,对比2015年的3.57亿元同比下跌了31.49%。
截至目前,青海春天的股价为4.29元/股,对比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冬虫夏草类产品的消费提示》前2016年2月1日的高点15.17元/股,已下跌超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