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品牌周氏藕粉里没有“藕”?产品下架,市监管局回应

近日,“周氏藕粉”因为藕粉里不含“藕”被舆论推上风口浪尖。

原来,知名打假人王海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周氏藕粉”,经过送检发现居然未检出藕成分。

根据王海介绍,2024年5月底,他们在“周氏自营旗舰店”购买了“冰糖桂花莲子藕粉”,并由自营旗舰店直接发往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未检出藕成分。

图片来源于王海晒出的周氏藕粉检测报告

而这款产品配料表中,明确标示着藕粉添加量为70%。

检测结束后,王海等团队又在线下购买了“周氏纯藕粉”,并送至海关检测机构进行检查,结果依旧未检出藕源性成分,只有木薯粉。

王海团队解释称,食用木薯粉和纯藕粉的价格相差五倍,从中可以看出巨大的利润空间。

与此同时,“打假人灰烬”王訸也针对该公司的四个产品进行检测,均有不达标的情况。包括‘冰糖莲子藕粉’‘坚果规划藕粉’等,都检测到其中包含木薯基因,没有藕基因。

 “打假人”上门商讨检测事宜,

商讨无果,离开时被工作人员追打

随着舆论的不断发酵,面对王海的指控,7月1日,周氏藕粉的厂家做出了回应,认为王海在视频中关于本公司周氏藕粉及蜂蜜产品的陈述皆为虚假,声称王海所提及的检验报告不具备法律效力,并将依法追究王海的法律责任。

对于周氏藕粉公司的态度,王海打假团队工作人员表示,“送检的两家机构均是正规检测机构。”

同时,“打假人灰烬”王訸也于7月3日来到广西荔浦市,准备与周氏藕粉公司针对检测机构事宜进行商讨。

而为了提供实质性证据,王訸亲自探访了周氏藕粉造假源头的工厂,并拍摄了曝光视频,再次引发了舆论关注。

在视频中,他们来到周氏公司进行商讨,王訸与厂家代表展开了直接对话。

根据视频内容,起初,双方还能够坐下来交流,但企业工作人员希望王訸提供身份信息,王訸则表示可以报警,并与消费者监督权益及公司法务进行了沟通。但企业工作人员却说王訸等人没有权利在网络上进行揭露,也没有权利去抽检、送检。

随后王訸提出,“可以将公证的样品拿出来,双方共同委托送检,但对方没有同意。”最终双方协商未果。

随后,王訸一方报警,警方将王訸和周氏公司工作人员带去派出所做笔录,王訸表示也将所有证据都提供给警方。

该日下午,王訸一行三人又回到周氏藕粉公司门前,本打算录制一个视频,作为发布的开头。但是遭到多名工作人员阻挠,双方因此发生了冲突,王訸等人被工作人员不断推搡,这几名工作人员口中还不断声称“打死他”。

 “周氏藕粉”电商产品下架

市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7月4日晚,市场监管部门介入了调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回应网传“周氏藕粉”不含藕成分一事。

通报显示,网传视频引发网民关注后,该局立即开展核查,依法对视频中提及的相关产品原材料合成品进行封存,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截图自广西荔浦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公众号

通报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网络视频制作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涉事公司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法定证据。通报强调,下一步,该局将根据相关机构的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快消前瞻在电商平台搜索周氏旗舰店发现,目前该官方店铺该产品已下架,快消前瞻向客服咨询确认,客服表示没有链接不能拍的就无货。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周氏藕粉”的线上经销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受打假事件影响,店内的藕粉暂停销售,周氏公司正在将产品送检权威机构,具体结果请以官方消息为准。

周氏产品多次抽检不合格,“前科”不断

根据企查查显示,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周路生。

根据公司简介,该公司声称具备年产销20个亿的能力,生产车间严格按食品安全十万级净化标准设计,设有专业的原材料、成品化验检测室、品质控制部、技术开发部,配备一批先进的实验检测设备。

公司主营谷物、粮食加工产品,销售品牌有周氏、芝益元牌、养蜂农等。主要产品有蜂蜜及蜂产品制品,还有澳洲燕麦等麦片系列、手磨芝麻糊等芝麻糊系列、藕粉、莲子羹等冲饮健康产品。

截图自周氏顺发食品官网

然而,快消前瞻在企查查发现,桂林周氏顺发食品公司旗下产品多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该公司因生产不合格食品受到多次行政处罚。

截图自企查查APP

就在今年4月,该公司的产品“洋槐蜂蜜”由于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的行为被荔浦市监管局罚款10万元,要求停止销售该批次“洋槐蜂蜜”并召回。

截图自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然而,今年6月,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新一批食品抽检通告显示,1批次“养蜂农”洋槐蜂蜜依旧不合格,农残超标。

抽检通告显示,1批次标称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养蜂农”洋槐蜂蜜(500克/瓶,2023/12/8),检出不得食用的呋喃西林代谢2.48μg/k,而《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即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

据悉,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和蛋白质结合后稳定,故检测其代谢物可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长期大量摄入含有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而桂林周氏顺发食品公司旗下的蜂蜜早已是“惯犯”。

据2019年11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50期),标称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枣花蜂蜜(生产日期:2019-05-18),诺氟沙星项目不合格。

据2019年12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5期(总第229期),其中标称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洋槐蜂蜜(生产日期:2019/1/14)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公开信息显示,早在2005年,桂林周氏顺发食品公司生产的“欧伯仕”蜂蜜就已经被湖北襄樊质监部门查出造假,此后,该公司生产的“周氏养蜂农”牌蜂蜜几乎每年都会“上榜”,从 2006年至2012年,其多种蜂蜜分别被南京市工商局、湖南质监局、邯郸市邯山区工商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市工商局、安徽省工商局等检测不合格,相关检测不合格项目均证实其蜂蜜产品涉嫌掺假或完全造假。

值得注意的是,在企业介绍中,该公司自称,“周氏作为一家非常有责任感的公司,立足于带领中国的蜂蜜行业各个成员企业一起发展壮大,让国人健康、使国人甜蜜是我们在蜂蜜这个长盛不衰的领域不可更改的目标。为保证产品的质量,我司在广西、新疆、青海、西双版纳等地多个地方定点养蜂,提供了优质的原料,确保产品的质量。”

除了蜂蜜之外,桂林周氏顺发食品公司旗下的燕麦、藕粉系列等产品均犯有“案底”。

据2019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83期),其中标称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周氏经典原味营养燕麦片(生产日期:2018-12-05),霉菌项目不合格。

据2020年1月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期)标称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藕粉(生产日期:2019-9-10),霉菌项目不合格。

据2020年5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9期),其中标称桂林周氏顺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藕粉(生产日期:2019-10-15),霉菌项目不合格。

而此次“藕粉没有藕”再一次将桂林周氏顺发食品公司推上“造假”尖浪,最终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给出什么样的答案,快消前瞻将持续关注。

 

人已赞赏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