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滴滴可以发布“通缉令”

本文来自连线家,当一家国民级的平台型公司,倚靠着其高超的法律技巧,一手摸出其掌握的翔实资料,一手扬起一张100万元的支票,它已经可以走在司法机关前面,发布一次重赏之下的全民通缉,而看似未触犯法律丝毫。

一家左兜里揣着数据、右兜里揣着钱的公司能做什么?

答:表现出比警察蜀黍还强烈的,保护你的欲望。

5月6日凌晨,21岁的空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5月10日,这则新闻被爆出,赶在解释清楚自己的司机筛选体系起前,当晚,滴滴先po出了一则悬赏公告,把顺风车司机的照片、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清清楚楚地亮了出来,然后悬赏最高100万,让大家一起帮忙找线索。

在滴滴po出这条悬赏告示几个小时后,郑州警方的微博发出了一条警情通报,没有悬赏,没有号召大家一起找线索,没有顺风车司机的具体信息。

我在朋友圈看到有人评论说,在滴滴的压力下,郑州警方才出来说话,跟滴滴比,郑州警方真是弱爆了。

不知道你注意到这一切具体的时间点没有。

空姐遇害的时间是5月6日的凌晨。

她的爸爸报案的时间,是5月7日下午四点。

她的遗体被警察找到的时间,是5月8日早上8点多。

这个消息上了热搜上的时间,是5月10日当天,铺天盖地的舆论压力。

滴滴那条表明态度的百万悬赏,发布于5月10日当晚。

在滴滴发布那条具体的消息几个小时后,郑州警方很可能是被迫,发布了上述警情通报。

我的一个警察朋友说,7号下午报案失踪,16个小时后找到了遗体,一线干警有自己的办案节奏,也会评估抓捕犯罪嫌疑人与造成社会性恐慌之间的关系。而这些,可能都被那则公司发布悬赏打乱了。

被害空姐的爸爸说,他觉得滴滴的悬赏只是故作姿态,到现在公司没有一个主要领导,慰问过他。

在滴滴发布了这位顺风车司机的电话、身份证号、照片后,被点燃了正义感的吃瓜群众们,干了什么?

他们找到了这个司机的抖音、QQ和支付宝,他们给他转账,一分也是恨地转,或者转十块二十块,就为了能骂他几句。

我不知道,是不是还有人找到了他的家庭电话,他的亲人是否收到了辱骂和骚扰。

但我知道,他的亲人被挤压在了“他家小谁就是那个杀人犯”的巨大压力下。

犯罪后的恐慌会不会演化成对整个世界的恨?

本来还有可能出现的亲属劝犯罪嫌疑人自首,是否还有发生的概率?

我不知道。

警察蜀黍是不是没有找到这位顺风车司机的照片?还是查不到他的身份证号?抑或要去信息贩子那里花钱买他的手机号?

那么他们为什么没有发布?

如果你还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存在,叫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与名誉权。

一个人是否有罪,并不是有人转述了犯罪现场,大家群情激愤地呼喊说“是他就是他”,他便获了罪。

只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才能宣告某位公民有罪。在这之前,他是“犯罪嫌疑人”。作为嫌疑人,他的权利,依然要得到有章可循的保护。

根据《刑事诉讼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通缉、悬赏通告等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侦查权。

这样的权力限制,不是对某个穷凶极恶的个体的宽宥,而是让每个走入某些极端处境的个体,都可以获得一个被公正对待的机会。

这样的权利限制,是现代司法文明的表现。

有挺滴滴的律师说,滴滴的公告没有说因为什么事情而公开悬赏寻找司机,没有说司机是犯罪嫌疑人,所以不涉及名誉权的问题。

一家估值几百亿美金的公司,当然拥有强大专业的法务团队,知道如何不在这样的悬赏公告中,留下明显越权的bug。

很多时候,法律是个解释学,如果你们愿意这样解释,开心就好。就当在铺天盖地的舆论压力下,没有人知道,滴滴是为了什么事情在公开悬赏司机。后续的行为,都是聪明可爱的吃瓜群众自己竞猜完成的。

滴滴的投资人朱啸虎发朋友圈说,“国民级的应用必须承担起国民级的责任”。

当一家国民级的平台型公司,倚靠着其高超的法律技巧,一手摸出其掌握的翔实资料,一手扬起一张100万元的支票,它已经可以走在司法机关前面,发布一次重赏之下的全民通缉,而看似未触犯法律丝毫。

它对一切工具的运用都很熟练,它根据自己的需求判断对数据的处置,这一次,这家公司似乎站到了恶的对立面,但下一次,它会偷偷地站到谁的对面?

身怀利器,杀气自生,慎而重之。所谓国民级的责任,是在筛选时国民级的审慎,是在面对隐私数据时国民级的克制,而不是在自己舆论压力爆棚时,上演国民级的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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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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