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威之父斯坦·李走了,享年95岁,而他客串的电影《毒液》正在国内热映。
当地时间11月12日,斯坦·李的个人官方推特账号发布消息,该推特显示“1922-2018”字样,并留下了一句斯坦·李的名言“Excelsior(精益求精)”。
此前一年里,斯坦·李一直患有肺炎。
上世纪六十年代在曼哈顿麦迪逊大街上一间杂乱的小办公室,他开始创造了一众低俗小说中的英雄人物,进入21世纪后,这些不起眼的英雄人物逐渐定义了我们的流行文化。
他创造和创作的漫画角色和故事包括神奇四侠、蜘蛛侠、绿巨人、X战警、钢铁侠、雷神、美国队长、复仇者联盟等,救活了濒临倒闭的漫威,尤其是《复仇者联盟》将漫威公司推向一个新的制高点,又重回漫画界巨头的位置。
除了创作,斯坦·李最大的癖好就是跑龙套。自1989年在电视电影《无敌浩克的审判》第一次“出场”,至最新上映的《毒液:致命守护者》,斯坦·李客串了三十多个小角色,要么演一个路人、要么演变态老头、要么演公交司机…也成了漫威超级英雄电影不可或缺的彩蛋。
斯坦·李的去世,意味着一个文化巨人的离开。他在美国流行文化的地位,不亚于金庸在中国的地位。
下文原刊登于《商业价值》杂志2015年2月刊,记者/董美圻,让我们重新走进斯坦·李的世界。
银河护卫队、复仇者联盟、超凡蜘蛛侠、蜘蛛侠、美国队长、雷神、无敌浩克、X战警……他在几乎所有漫威电影里“打过酱油”。
他手里掌握着《美国队长》、《蜘蛛侠》、《X战警》(好吧,由于版面有限,此处省略二十部作品)等多部作品的IP,这就意味着,每当《蜘蛛侠》在电影院或电视台播放一次,就有一次版权入账。92岁的他,作品占漫威总量的90%以上。在美国,下到2岁上到90岁的人都认识他。
他就是美国漫威之父,电影龙套王,IP大玩家——斯坦·李(Stan Lee)。
好莱坞龙套王
《复仇者联盟2》(Avengers:Age of Ultron)中的戏份一杀青,斯坦·李就开始替《复联2》做起了宣传:
“这部电影太棒了,有最好的导演,最棒的特效和最出色的演员。克里斯-海姆斯沃斯这样的小伙子就是靠这部电影成为大明星的,他太棒了!”
92岁的老爷子仍然有孩子一样明亮的眼睛,在谈起自己喜欢的明星时,他瞬间成了小粉丝。
李第一次在荧屏上跑龙套,是 1989 年的电影《无敌浩克的审判》,之后就再也停不下来了。虽然都是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但是李并对待表演的认真程度,不亚于任何一个大明星。在接受采访时,他还曾抱怨《蜘蛛侠》的导演把他可以露脸的近镜头给剪掉了,只剩下一个让人看不清面目的远镜头,浪费了他准备多时的演技。
迄今为止,李已经在20多部电影和电视剧当中客串过角色:
电影《X 战警》中,斯坦·李饰演一位在沙滩上兜售热狗的销售员,这位销售员恰好撞见从磁电机中逃出来而全身赤裸的出现在沙滩上的参议员凯利。
电影《蜘蛛侠》里,在蜘蛛侠与绿恶魔的第一次战斗中,斯坦·李把一个小女孩从塌陷的废墟中推出去。
电影《夜魔侠》中,麦特·默多克制止斯坦·李过马路,从而避免被开来的公车撞倒。
电影《蜘蛛侠 3》中,李终于有了台词,他扮演一个“时代广场的伙计”,电影里他对皮特·帕克说:“你明白的,我猜有人能与众不同”。
在《生活大爆炸》中,那些读斯坦·李长大的极客们自然不会放过爱演的他,这一次,他演他自己。
几年前,当美国电影进入超级英雄热时段,漫威就成为最大的赢家,而当家台柱子非斯坦·李莫属。在每一部由他创作的漫画电影播出后,他都能获得利润的10%作为版权收入,这也让李成了美国的IP富豪。
身处好莱坞,富豪有一个匹配他身份的癖好——跑龙套。为了满足自己的癖好,除了版税,他还会在签约的合同当中明文列出自己客串角色的条款。头发花白,但身体仍然健硕的斯坦·李,在我们能看到的漫威作品里,要么演一个路人、要么演变态老头、要么演公交司机。
总之,他已经成为漫威电影的另一种符号。而漫威的粉丝们,也习惯了在期待新一部超级英雄电影时,同时期待老爷子会以什么角色,出现在新片当中?
在创作中忘记痛苦
在成为漫画家之前,斯坦·李是纽约一个低收入犹太家庭的小孩。在自传《Excelsior!: The Amazing Life of Stan Lee》中,他描述自己的童年生活是这样的:
“印象里母亲大多数时间都呆在厨房或者打扫简陋的房间,父亲经常失业,家里没有钱买足够的食物,有时候甚至没钱交房租而不得不频繁地搬家,父母经常在家中争吵。他希望父母彼此能够给予对方更多的爱,就像他们给他和的弟弟的爱一样。在艰难的日子中,是阅读书籍支撑着他熬过艰苦的生活,而这同时也改变了他的一生。”
就像JK·罗琳创作《哈利波特》,是因为她必须在贫穷和痛苦当中,寻求一份慰藉。很多艺术家的才华是被残酷的现实倒逼出来的灵感。窘迫的生活中,书籍和电影为斯坦·李提供了一个可以逃避现实的奇幻世界,那个时候,他就开始尝写小故事来忘记周围的不堪,不知不觉的就创造出了他最初的漫画原型。
高中一毕业,他便进入姐夫创办的惊奇漫画公司工作,那时他才16岁,出生微寒的生活经历,使得斯坦·李笔下的每个超级英雄,都始于平凡人,甚至是一个不受人欢迎的“宅男”,而这些英雄的原型,其实都是他自己。50年代中期,李在阿特拉斯漫画公司(Atlas Comics)创作出大量文艺类型的漫画,题材包括浪漫,西方人,幽默,科学幻想,中世纪冒险,恐怖和悬疑等类型,这时候他已经逐渐被人们所认识。
50年代之前,大部分超级英雄都是极其理想且完美的,没有任何缺陷,而李引入了复杂而人性化的角色性格,英雄也有坏脾气,有些忧郁,也失恋,也虚荣心爆棚,英雄和真实的人类更贴近了。李创作出了一个个超级英雄系列:神奇四侠、绿巨人、钢铁侠、雷神、蜘蛛侠等故事。
而此时的漫威,只是一家频临倒闭的漫画公司,看到李的天赋,漫威干脆放弃了之前的惊悚题材,借助斯坦·李笔下的神奇四侠吸引了不少读者。《复仇者联盟》将漫威公司推向一个新的制高点,他们又重回漫画界巨头的位置。在美国电影界的新一波超级英雄热潮中,1939年成立的漫威以崭新的面貌,影响着90和00后的新粉丝们。
IP成就大赢家
斯坦·李美国著名的知识产权的捍卫者,2002年电影《蜘蛛侠》全球票房进账高达8.2亿美元,美国本土就占了4亿美元。也就是这一年,80岁的斯坦·李跟他的老东家漫威漫画公司打起了产权官司。在起诉书中,李称
“神奇漫画跟他签有协议,他所参与创造的每一个角色如果被拍成电影或者电视剧,他都将获得公司从中所获利润的10%,但是《蜘蛛侠》却没有让他得到一分钱。”
漫威漫画公司的辩解是,尽管《蜘蛛侠》获得高票房,但是局限于以前的漫画角色转让合同,公司本身分得并不多,所以公司根本没有“利润”。不服输的李,一路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2005年,他终于获得了1000万美元的赔偿。这一案例,改为美国作者们提供了精神与法律上的双重支持。
由此可见,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并非尽善尽美,在看似完善的法律保护背后,其实是作者们竭力争取和斗争的成果。漫威90%以上知名的角色,都是斯坦·李创作的,他的漫画如今在全球75个以上的国家,以25种不同语言印刷,超过20亿册。这些作品中有很多被翻拍成电影和电视剧。
步步为营的漫威模式
IP,一直是漫威屹立世界漫画之巅的核心优势。
在1939年创建之后,漫威主要通过出售改编版权的方式,以争取好莱坞片的橄榄枝。整个80年代至90年代,漫威陆续卖出了包括神奇四侠、X 战警、超胆侠、绿巨人等斯坦·李的经典角色改编权。
1996 年,经历合并、破产、转卖之后重生的漫威娱乐集团,将旗下电影部门公司化,成立漫威影业(Marvel Studios),才开始对未来电影的布局考虑,以及通过授权方式,寻求与好莱坞片厂的共赢模式。
漫威经历了30年时间,才探索出进军电影业的最佳途径:即使授权,漫威也会承担更多的前期制作,比如甄选剧本及创作团队,然后将主创和概念设定“打包”交付给授权方,以保证最终拍出来的电影离漫画原始设定不会太远。在授权作品取得了商业成功,特别是《X 战警》与《蜘蛛侠》两个系列,在票房上让漫威和福克斯都获利匪浅。
看到了IP改编电影的巨大商机, 2004 年开始,正漫威式部署和规划自己投资拍电影。通过抵押旗下 10 个著名漫画人物形象,漫威从美林银行融资 5.25 亿美元。在投拍电影之前,漫威还认清了一个事实:要构筑自己的电影帝国,必须将之前授权的漫画角色,至少是那些比较核心的角色尽可能全部收回。
从 2005 年收回钢铁侠开始,绿巨人、雷神、黑寡妇等复仇者联盟的核心成员,都回到了漫威的家庭当中。漫威于 2005 年与派拉蒙达成协议,由后者在未来8年发行漫威制作的10部电影。2008 年的《钢铁侠》取得了票房成功,漫威看到了自身产品的市场潜力,电影业也看到了漫威的无限潜力。
此后,漫威模式已初具规模,组建从融资到内容控制,再到发行渠道的畅通全产业链。比如,像编剧与导演这样的创作人员,在漫威旗下不过是实现漫威制作人员设想的工具而已,一度成为话题的《蚁人》换导演事件,就体现出漫威制片方的强势和固执。
对于出演系列作品同一角色的年轻演员,漫威会以“一揽子”买卖的低价格签约,无论其出演的电影票房多高,该演员仍以低报酬出演。在电影上映并获得大卖后,漫威的进账并没有终结,竞买产品、游戏的授权会为漫威不断吸金,在纪念品店里每卖一件蜘蛛侠连体衣都会为漫威的账户增加一份收入。
漫威影业的战略思路,立足于商业化,而且非常周密:单个英雄电影之间要有联系,同时在发行时间上又承接有序的结构。漫威影业还会同时推进一系列项目,最后根据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成熟的方案,逐个递进上线。所有电影都会在5年前完成规划,这样的排兵布阵,让漫威从一家IP提供商,转型为全产业的IP巨头。
在中国的IP大热之年,或许这位白发老人,能为拿着IP却无可是从的人们,带来一些启发。